關于印發《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的通(t為男ōng)知
杭人社發[2017]106号杭州市人力資(zī)源和社會(huì)保障船刀局文件杭 州 市&nb還光sp; 财 政 &nbs喝在p;局 |
關于印發《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妹化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的通(tōng)知 |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西湖(hú)風景名勝區、經濟技術開機照(kāi)發區、大(dà)江東産業集聚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 |
現将《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動生們(men),請遵照執行。 | |
杭州市人力資(zī)源和社會(huì)保障樂問局 | |
杭州市财政局 | |
2017年4月11日 | |
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 | |
為(wèi)全面貫徹落實中共杭州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完去拍善人才新政的若幹意見》(市委〔2016〕14号)關于“按相關規定向新引進到杭州火放工(gōng)作的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的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發放一次森很性生活(或租房)補貼”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 |
一、申請條件與補貼标準 | |
本實施辦法所稱應屆高學曆畢業生是指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人員朋腦、經國家(ji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應屆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歸農美國留學人員。 | |
本實施辦法所稱我市用人單位指市屬用人單位和區(縣、市)屬用人單位。其中,市屬用理錢人單位指市本級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稅收收入紙鄉繳入市本級國庫的各類企業;區(縣、市)屬用人單位指各區(縣、市朋了)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稅收收入繳入區(縣、市)民到級國庫的各類企業。 | |
(一)申請需同時(shí)滿足以下條件 | |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hǎo)的職業道德;新老 | |
2.畢業時(shí)間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後(以學曆證書上載明時區錯(shí)間起算。其中,歸國留學人員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學位認證書件小上載明的畢業時(shí)間起算,下同); | |
3.畢業後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 |
4.按規定繳納社會(huì)保險。 | |
(二)補貼标準 | |
碩士研究生每人2萬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萬元。 | |
二、申請材料 | |
(一)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表(至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熱報認定申報管理系統進行填寫并打印); | |
(二)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 | |
(三)學曆證書(原件、複印件)和《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舞山zǐ)注冊備案表》(其中,歸國留學人員提供國家(務花ji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 | |
(四)在所在單位參保的社會(huì)保險參保證明。 | |
三、辦理流程 | |
(一)申請時(shí)限。申請時(shí)限開日為(wèi)自畢業之日起一年内。 | |
(二)材料提交。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少購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後,按用人單位納稅著光地(行政、事業單位按隸屬關系)通(tōng)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道問申報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申報後由申請人本人持申請錯票材料到相應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受理。市屬用人單位向市人力社保部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美化區(縣、市)屬用人單位向所在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提交相關申報金聽材料。 | |
(三)審核。各受理部門在2個工(gōng)作日内完成審核。 | |
(四)發放。審核通(tōng)過後,由申請人本人到杭州銀行(下對杭州人才服務銀行)指定網點辦理杭州銀行人才專屬卡,辦理信技完成後7個工(gōng)作日内一次性發放生公師活補貼。 | |
四、部門職責 | |
(一)市委人才辦負責總體協調。 | |
(二)市、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鐵外活補貼發放工(gōng)作的受理和資(zī)格審核。 | |
(三)市、區(縣、市)财政部門負責各自承擔範圍内補貼資(zī多時)金(jīn)的預算、協調和結算,通(tōng)視還過預算單位以授權支付形式委托杭州銀行(杭州人月腦才服務銀行)代發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直接撥付到個人賬戶。市屬用人單位新引進我謝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經費由市财政全額承擔。線花區(縣、市)屬用人單位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經費由市和區(縣、市那腦)、人才平台兩級财政各承擔50%,由區(縣、市)财政先行全額撥付,市财也路政承擔部分根據實際撥付情況由市财政與區(縣、市)财政進行兒生年終結算。 | |
(四)杭州銀行(杭州人才服務銀行)受委托負責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生生活補貼的一門兒次性發放。 | |
(五)各級人才辦、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門會(huì)同相關部門(單位)加強對财政都話補貼資(zī)金(jīn)的監督檢查。 | |
五、其他(tā) | |
(一)申請人隻能享受一次新引進應屆高學曆畢業放從生生活補貼,不(bù)得(de)重複申報。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新引進應屆高學曆裡工畢業生生活補貼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資(z好地ī)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
(二)申請人屬于勞務派遣人員的,由實際用工(gōng)單大來位進行審核申報,申報時(shí)需同時(shí畫醫)提供實際用工(gōng)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内勞用們務派遣合同複印件。 | |
(三)區(縣、市)已出台符合本實施辦法申請條件的相關生活補貼政策的,在統一員做按本實施辦法執行的基礎上,由區(縣、市)按照就高不(bù)就低(dī)的原則自嗎市行制定銜接操作細則。 | |
(四)本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自2017年5地冷月31日起施行。 |